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儋州兰洋焕川水产品摊点 | 注册地址: | 儋州市蓝洋农场市场内H-1行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负责人姓名: | 赵焕川 | 身份证号: | 4600291954****0823 |
直接责任人: | 赵焕川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9003MA5RL6EE55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案件名称: | 儋州兰洋焕川水产品摊点(赵焕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要求保存所采购食品的票据凭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儋市监处罚〔2021〕816号 |
文书扫描件: | 儋市监处罚〔2021〕816号-食品流通-上传.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儋州兰洋焕川水产品摊点(赵焕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指甲螺)和未按要求保存所采购食品的票据凭证,涉案货值金额75元,违法所得75元。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违反《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三条第(五)项,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5元;3、罚款7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775元。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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