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吾悟广场位于鄂东大道与大桥路交叉口,商业总面积11万平方米,已签约入驻商户165家,涉及165个品牌的商品和服务,是全区“一站购物、一家休闲、一天逛街、随时会客”等多层次、复合型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为规范广场市场行为,预防或减少消费纠纷,在广场开业前夕,新庙市场监管所向鄂州吾悟广场发出提醒告知书,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广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1.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与广场经营者的消费纠纷,并做好相应记;2.推广应用“湖北12315消费纠纷投诉和解平台”,动员商户入驻平台,实现消费者在线投诉、企业在线和解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
二、督促经营户依法办理证照。
三、不得违法加价转供电。吾悟广场属商业综合体,开办者对入场经营户代收电费,不得违法加价转供电,应按《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规定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代收电费的项目、依据、内容、等级或规格、收费标准、12315投诉电话等内容。
四、规范预付卡经营。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之一,预付卡经营应当规范。一是需要发放预付卡的经营者应当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并依法向县级商务部门备案。二是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三十日以有效方式通知消费者。未通知消费者,并且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三是经营者出现降低服务标准、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场所等情形的,消费者可要求退款。
五、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自身经营或者服务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保证商品计量和服务计量的准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放心消费的期盼。
六、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商户的教育引导,培养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要实行入驻商户商品、服务商标审查制度。
七、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八、严格落实常态下疫情防控措施。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广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药店和其他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 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监督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