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间,普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8.89%;其中投诉17件,举报17件,分别同比增长54.55%和142.86%。
根据投诉举报来源分析,包括电话30件、微信小程序2件、App1件、互联网平台1件。
根据销售方式分析,现场消费26件,占比76.47%;网络消费7件,占比20.59%;电视电话购物及邮购1件,占比2.94%。
根据投诉举报类别分析,商品类投诉举报16件,占比47.06%,服务类投诉举报18件,占比52.94%。商品类包括一般食品类12件,主要涉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发霉变质或含异物、过期食品、无照经营、缺斤少两等问题;日用品3件,主要涉及产品质量、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服装鞋帽1件,主要涉及鞋子脱胶等产品质量问题。服务类包括餐饮服务10件,主要涉及营业执照信息和实际招牌不符、未明码标价、餐食中内含异物、食品卫生等问题;住宿服务5件,主要涉及订不到前往海岛船票、因高速堵车赶不上船、行程改变等问题引起的退房退费纠纷;维修服务2件,主要涉及平板、冰箱等经维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引起的退费纠纷;口腔医疗服务1件,主要涉及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