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端午放假后第一天上班,桐乡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就接收因调解成功挽回损失的消费者赠送的锦旗表示感谢。原来在桐乡务工的欧阳女士3月24日,在多方寻求帮助无果的情况下,与某人寿保险经营者共同找到了桐乡市消保中心寻求矛盾化解。
消费者称2012年11月,投诉人的先生在被投诉人那为投诉人购买了某个保险,累计缴费53490.6元。2019年4月22日,其先生申请将投保人变更为投诉人,投诉人现了解到这份保险的缴费年期为20年,认为当时代理人涉嫌描述的不一致,要求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根据《消法》有关规定,消保中心启动人民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二次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即投诉人协助被投诉人办理手续,被投诉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该保险合同废止;被投诉人出于人道补偿投诉人(按现有证据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只能退补偿金额的近一半),而经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经营者愿意承担人民币36000元(包括保单现金价值),此事再无纠纷。据悉今年上半年桐乡市消保中心启动人民调解职责,调处三份保险纠纷,经多次协调成功挽回消费者损失10.6万元,且化纷止讼,按现有实证即使提起诉讼,亦只能挽回上述消费者损失的近一半,达到了消费者满意、经营者接受、主管部门轻松、社会安宁和谐的多赢局面。
且在投诉举报量占全嘉兴各县(市)之首的情况下,今年1-5月,市场监管局收到信访“民呼我为”平台转办件3500余件,其中按期办结率、初次化解率均达到100%,评价满意率达到98.48%。
亦开创了嘉兴及至浙江消费调解的新领域,体现了桐乡消保中心干部的担当与作为。
当前四敢争先,桐乡市消保中心在实践中找问题,在服务中寻良方,在创新中出妙招,迎着问题上,向着难处行,把消费纠纷的难点、痛点、堵点作为重点发力方向,真正让广大消费者有感、受益、得惠,更是“风清气正、担当作为”优良局训在系统科室、干部具体工作中的深化、细化的生动体现,更为系统激扬奋进的力量,创造新的成绩起到一点砖抛引玉的引领作用,事实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一条真理:没有白费的努力,亦没有碰巧的成功;群之所为之事无不成,众之所举之业无不胜。
化解矛盾维稳、维和,保平安,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添彩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