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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三举措”加强水果市场监管 保障群众“果盘子”安全

  • 时间:2023-11-08
  •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水果产品风险排查和监督管理,常山响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水果产品风险排查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对水果类产品开展风险大排查,促进全县水果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整体大跃升。针对上半年出现的杨梅、桑葚、樱桃、菠萝等食品添加剂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问题,对辖区内樱桃、菠萝等相关水果产品开展隐患排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抓源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常山县消保委秘书处、联合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直属分局对我县食品批发市场(东日浙赣新农城)开展水果类产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水果经营主体25家次。重点检查樱桃、菠萝产品相应索证索票、检测报告。对无检测报告的产品要求市场开办方提供快检报告,现场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求市场开办者做好入门检查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做好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经营者做好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索证索票。

  二、拓查面,防范相关产品风险。针对超市、水果店等流通环节,加大对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相关水果成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完善,索证索票是否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奶茶店、饮料生产企业等有杨梅、菠萝等相关制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要求企业落实索证索票,提供原料的检测报告,做好产品原料的风险自查。最大程度降低由于水果添加剂超标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强闭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浙食链”应用落实落细,指导企业将不合格率较高的相关水果产品追溯信息上链。要求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生产企业等主体将抽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水果产品及时通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问题产品进行整改处置并公示,强化闭环处理,切实消除水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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