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消协字〔2023〕59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表彰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对所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直接向省消委组联部反映。
联系人:贺彦,吴小宇
联系电话:027-88708656
附件:1.拟表彰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名单
2.拟表彰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名单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拟表彰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名单
(按照行政区划排列)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
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
附件2
拟表彰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名单
(按照行政区划排列)
尹丹丹(女)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者协会七级职员
郭 欣(女) 十堰市张湾区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
廖 波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维权部主任
余正龙 荆门市东宝区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
肖晓霞(女) 黄冈市麻城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 宏 咸宁市咸安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秦昌平 仙桃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柳春龙 潜江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