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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项目(编制手册、制作视频部分)询价通知

  • 时间:2023-12-09
  • 来源:广东消委网
  • 作者:佚名

各相关服务商: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消委会法定职能,引导企业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向企业提供有关消费维权具体指引方向及参考,我会拟开展“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项目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现就该项目编制手册、制作视频部分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参与,并提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项目(编制手册、制作视频部分)。

  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6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工作形式以信息采集、编撰内容、制作派发手册为主要形式,主要工作成果为“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手册”及动漫视频短片。

  二、工作安排

  项目整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22年12月15日前)。工作调研。了解经营者在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和困难等情况。

  2.第二阶段(2023年1月30日前)。手册的制作。收集、整理手册相关资料(包括且不限于法律法规、消费指引、维权技巧、案例点评、各地消费维权机构信息等方面),并组织进行编辑、设计、排版,提交手册最终稿。

  3.第三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制作短片。结合手册内容制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手册”动漫视频短片,时长60秒。

  三、有关要求

  1.本次采购服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 2月28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8日。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3楼。

  五、确定承办单位时间

  2022年12月16日前。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3楼

  联 系 人及电话:龚主任、020-87512531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c315.cn/html/web/gongkai/1598600911945445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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