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在消费调查中接连发现,一些销量不错的食品,以科研院校或医院研制为宣传点。
有消费者说,除了食品,日化品宣传也同样存在此类现象,是不是同样可能存在“挂名”的情况?于是上海市消保委在社交软件上搜索了一番,与科研院所联名研发的日化品种草视频还真有不少!
上海市消保委注意到一款名为“萃芝堂保湿止痒乳”的商品,这款商品宣称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制的。
于是,上海市消保委于6月8日下单购买了这款商品。收到商品后发现,实物包装上也印有非常明显的宣传字样
8月4日,上海市消保委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发去了查询函。
9月1日收到回复,研究所称该商品宣传“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发”不属实。研究所与商品的生产委托方曾有课题合作,但研究所未书面授权其使用研究所名称用于宣传。
上海市消保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询该款商品的备案信息,发现该款商品早在去年4月就已被注销。
2023年9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信息截图
然而,这款已经被注销的商品依旧在网上销售。
2021年颁布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