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天涯区浩宇辰服饰店调查发现,该店铺在其店内悬挂服饰箱包行业领域某知名商标的标识,并销售印有与该知名商标高度相近似标识的商品,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该知名商标的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商品49件、没收违法所得1207元、罚款1077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