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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特供”、“专供”、“内供”酒品消费

  • 时间:2024-06-04
  • 来源: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于酒类市场信息不对称情况和消费者对于“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稀少、猎奇、显身份的错误心里,制售成本低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违法违规酒类产品,牟取暴利。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天津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一、理性消费谨防受骗

  

  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切莫盲目跟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正规渠道选购酒品

  

  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酒类产品;同时,还应注意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产品信息清晰、准确。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产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酒类相关消费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如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12315、1234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类主体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此,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天津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共同发出倡议:消费者不买“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经营者拒绝制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共同呵护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最后,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倡导奉行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切勿贪杯过量饮酒。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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