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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联合发布国庆期间消费提示

  • 时间:2024-10-08
  •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 作者:佚名

  “十一”即将来临。9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确保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国庆节期间消费安全。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慎重签订合同选择旅行团出游,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前,要认真仔细查看合同中有无“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改期、改线不做任何赔偿”“不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责任”“退团一律不退费”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旅行社责任的不公平条款,对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合同不要签订。

  理性购买商品。面对商家“打折优惠、买一送一、清仓甩卖、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要保持冷静理性消费,购买时要认真查看商品外包装是否清晰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

  留存消费凭证。产生消费纠纷时,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409/t20240930_45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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