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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售后服务不到位,消费者获赔400元

  • 时间: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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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汪先生来到巢湖市天河市场监管所,投诉辖区某商家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据悉,汪先生反映其于2019年初在该店贴车膜,当时商家承诺包2年质保期后提供免费撕膜服务,2021年2月份,汪先生因为膜质量问题找到商家,并要求商家帮其免费撕车膜,商家告知汪先生说是帮他贴膜没赚到钱,不愿帮他撕掉车膜,两人协商未果,遂投诉至天河市场监管所。

  接投诉后,天河市场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投诉人汪先生前往该店,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投诉人汪先生所诉的情况属实,随后,工作人员组织两人进行现场调解。

  经调解,店家赔偿汪先生现金400元,汪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天河市场所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表示肯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消费维权案例,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没达到消费者要求,店家未履行承诺后双方协商未果引起的消费纠纷。在此,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李莉莉 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