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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效果与宣传不符?临海消保委帮维权

  • 时间:2023-11-11
  •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 作者:佚名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张女士称其与一家电脑店因一个电子产品发生纠纷,主要问题是该电子产品效果与商家介绍不符,张女士多次与商家沟通希望能退货退款处理,商家均以产品已使用拒绝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女士希望临海市消保委出面协调。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海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赶往现场进行了解。经商家与张女士讲述后了解到,张女士去年在该电脑店为自己买了台电脑,因为电脑故障将电脑带回店里进行保修,在师傅修理过程中闲聊表示自己家里无线网络不太好,经常断网或者网速慢。商家听到后表示店里有一款热销电子产品名为信号放大器,可以对家里的无线网络进行增强,让网速更快,更稳定。张女士听完后当即花费68元买下一台带回家。不曾想这个被商家说的天花乱坠的信号放大器,并不能给网络带来一丝一毫的提升。根据工作人员对该产品的说明书进行解读,发现该电子产品并不具备增快网速的作用,仅仅只能对小范围的网络进行稳定。商家的宣传并不完全真实,有欺骗消费者之嫌。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同意张女士退货并第一时间进行了退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宣传该电子产品时夸大了宣传,在其具备的稳定功能上增加了加快放大网络的功能,对产品进行一定程度的虚假宣传,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张女士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C5GpeAYNFA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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